孜亞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電動自行車已納管,違規最重將整輛車沒入, 呼籲移工應騎乘合格車輛。

2022.06.22
消息內容

111 年 5 月 4 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納管,未來電動自行
車需合格掛牌才能上路,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將遭沒入,另擅自改裝合
格的電動自行車將最高處新臺幣 5,400 元。勞動部提醒移工應購買有紅色閃電合格標
章的電動自行車,且不得擅自改裝,也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宣導,以免移工受罰。
勞動部表示,因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低廉,是移工在臺工作期間重要的代步工具之
一,且部分移工透過改裝,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但依據近期修正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規定,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未來需合格掛
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
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
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此外,審驗合
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
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
1,200元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新增多項電動自行車騎乘規定,為避免移工朋友觸
法受罰,或車輛遭直接沒入,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
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
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勞動部已規劃將新修正交通安
全宣導事項納入仲介公司評鑑項目,透過仲介公司向移工及雇主宣導,以保障移工
權益。

勞動部除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正確騎乘電動自行車相關規範,也將透
過LINE@移點通、移工FB粉絲團、中外語廣播、多國語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
站(https://fw.wda.gov.tw/)等多元管道提供電動自行車安全騎乘的宣導資料,如有相關
疑問,可電詢1955專線
資料來源: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111.06.20

補充說明:
1.依新修規定新購買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若未領用牌照行者,即刻開罰將處以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
2.納管前所購買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 2 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
否則最高可開罰新台幣 3,600 元。

B A C K
Copyright © 2020孜亞人力仲介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 by Web5000網頁設計.
Design by web5000 網頁設計